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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花爆竹确实属于特种经营范围。
法规依据
根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第二条,烟花爆竹的生产、经营、运输和燃放,均适用该条例。这表明烟花爆竹的经营活动受到特别法规的规范,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经营。
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第三条进一步明确,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、经营、运输以及举办焰火晚会等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。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相关活动。这体现了烟花爆竹经营的特殊性和国家对其实施的严格管理。
经营分类与审批
依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第十六条,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,且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,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。这表明烟花爆竹的经营不仅需要许可证,还需经过特定部门的审批,进一步体现了其特种经营的性质。
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
烟花爆竹因其易燃易爆的特性,对公共安全构成较高风险。因此,国家通过制定专门的法规并实行许可证制度,以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,防止事故发生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综上所述,烟花爆竹因其特殊的性质和潜在的风险,被纳入特种经营范围,并受到国家严格的法规管理和行政许可制度的约束。